撮要
早前施政報告中提倡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內容提及政府邀請私人發展商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近1,000公頃私人農地,計劃重點包括私人申請涉及的新增樓面面積,不少於六至七成須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政府若大規模開拓土地,理應優先用於興建出租房屋,協助最需要「上樓」、居住環境惡劣的基層市民。政府於七十年代發展沙田新市鎮時,其財政儲備遠不及今天豐厚,由於發展新市鎮的經費不足,故此政府便邀請發展商聯合進行填海工程,並讓他們興建私人房屋,使沙田出現「混合」房屋發展 (公私營房屋並存)。當年時任政務司鍾逸傑雖然容許城門河邊興建私人樓宇、火炭山上興建工廠大廈,但其餘土地則主要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整個發展計劃均由政府主導及清楚規劃,並非純粹與發展商「做交易」。
網民意見
網民認為現時政府制定土地房屋政策時以發展商優先,忽略基層市民利益,亦不願聆聽市民意見。
URL: Regina Ip 葉劉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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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截至2018-10-30 8:00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