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要

丁權覆核案裁決,法庭確立男性新界原居民可以私人地,向政府申請興建丁屋,屬於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的傳統權益。不過,法官在判詞曾提及,男丁興建丁屋屬自住用途。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自住用途」的部份並非判詞重點,不認同判詞對轉讓丁權或賣丁行為有進一步規管或影響。亦不認同郭卓堅所指丁權不准轉讓及出售的規限。

網民意見

有網民認為湯家驊言論只是站在擁有丁權的原居民立場而不可信,並認為他在助長原居民持著丁權之利而炒賣土地與房產,損害本港對土地需求。


URL: 0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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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截至2019-04-098:00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