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要
發展局加快土地發展流程推出「5招20式」,建議修訂《城規條例》等5條法例,包括容許未有撥款便可開始收地,將可加快收地程序18個月等。收地方面,除了要求訂立處理反對收地意見的時限、時間表外,甚至容許尋求授權收地跟城規程序同場開始,以及未有撥款就可以收地。另外,政府亦提出引入一項新的權力,使發展局局長可將某些早年已被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並正面對發展壓力及環境破壞的高生態價值地區,指定為「執行管制地區」。在新的安排下,現行條例適用於「發展審批地區」的執行管制條文亦可適用於局長指定的「執行管制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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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截至2022-03-18 8: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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