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要
發展局落實建議修訂實施超過25年的《保護海港條例》,計劃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爭取將16類小型工程列入可容許進行填海工程清單,及批准面積不逾3公頃,且為時不超過3年的臨時填海工程。過去兩次提司法覆核、成功推翻維港工務工程的保護海港協會副主席徐嘉慎表明反對,形容等同廢除該條例,又指在該條例保障下,訴訟救回600公頃海港,相等於九龍半島面積,憂修例令維港遲早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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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信報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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