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要

政府精簡土地發展程序草案,進入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逐條審議階段。政府有意收緊發展商作出城規申請後補充資料的次數及時限,有意收緊至最多8個月,即大約最多2次,較過往無限制、最多逾10次大幅收緊。現行發展商等申請人若果向城規會提交改劃申請,容許因回應政府部門、公眾意見,而進一步提交資料並要求城規會延遲審議,現時並不設補充資料的時限,但發展局就修訂草案內提出,授權城規會定明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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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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