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要
出售公屋單位,目的除了助市民安居、致富及提升公屋效率之外,更希望助經濟條件較差的公屋戶置業,以在長遠上減少社會分化。然而,當社會少了租客,多了業主,公屋市場化後定必深化「租」與「置」間的矛盾,兩者利益不盡相同,如業主須自力承擔若干份額的屋邨管理及維修費用,而租戶則由房委會支付相關費用,兩者就屋邨設施的使用及維護上態度不一,加劇貧富懸殊。
網民意見
有網民認為如果售賣公屋,將導致一人做業主而其他人就要再度申請公屋,使輪候公屋申請人士比以前更多。亦有人認為如果取消每天150名單程證人士入境香港或會疏導住屋問題。有網民認為公屋屬政府對市民住屋需要而負擔的責任,根本不可用於私人買賣。
URL: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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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截至2019-04-118:00am